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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广州市花都区综合服务中心送达《核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3 09:35:4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花都区综合服务中心: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罗诚瑶缴存2005年7月至2014年1月期间住房公积金23504元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花都核通字〔2021〕1620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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