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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广州市思力工艺制作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6 16:54:3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公告

广州市思力工艺制作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查实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荔湾罚字〔202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单位处以5万元罚款。你单位应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本中心领取《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并到银行办理罚款缴纳手续。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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