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广州广德泰制衣厂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潘敏华等3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南沙核通字〔2020〕1154号、1200号、2011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9日
穗公积金中心南沙核通字〔2020〕1154号,潘敏华,27581元
穗公积金中心南沙核通字〔2020〕1200号,李小强,7129元
穗公积金中心南沙核通字〔2020〕2011号,蔡登都,285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