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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广州永润造纸有限公司送达《核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7 16:24:24 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公告

广州永润造纸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黄雪芬缴存2003年4月至2005年10月以及2010年4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17549元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核通字〔2019〕9059-1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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