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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广州科化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送达《催告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5 17:09:12 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公告

  广州科化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叶强缴存2005年2月至2006年2月、2014年9月至2017年3月期间住房公积金10901元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越秀催字〔2020〕578号《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越秀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如对本催告不服,你单位有权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仍不补缴的,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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