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武汉车城顺通储运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罗文宇等4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6〕1112-1115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6日
1、 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6〕1112号,罗文宇,7020元;
2、 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6〕1113号,潘虎,8890元;
3、 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6〕1114号,罗国权,6175元;
4、 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6〕1115号,冯日华,55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