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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武汉车城顺通储运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送达《核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6 12:09:5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公告

武汉车城顺通储运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罗文宇等4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6〕1112-1115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6日

1、 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6〕1112号,罗文宇,7020元;

2、 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6〕1113号,潘虎,8890元;

3、 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6〕1114号,罗国权,6175元;

4、 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6〕1115号,冯日华,55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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