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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宝宝幼儿园送达《催告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8 14:56:4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宝宝幼儿园: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张金艳等7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6〕1183号-1188号、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6〕1793号《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番禺办事处办理补缴手续。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8日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6〕1183号,杨伟萍,16760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6〕1184号,黄秀芳,5459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6〕1185号,梅松娣,9753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6〕1186号,张世丽,11211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6〕1187号,薛俊卿,10024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6〕1188号,陈燕惠,4206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6〕1793号,张金艳,51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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