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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广州市中诚电器有限公司送达《核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7 15:31:2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公告

广州市中诚电器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王琦荣等4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5〕3873号-3874号、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5〕7238号-7239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7日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5〕3873号,王琦荣,15168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5〕3874号,韦玉梅,5401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5〕7238号,叶淼林,6252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5〕7239号,李嘉杰,57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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