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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集装箱仓码有限公司送达《核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4 17:30:2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公 告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集装箱仓码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凌显文等10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68至69号、87至94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4日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68号,凌显文,6154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69号,方志锋,2710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87号,梁东桂,9327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88号,宾高辉,10179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89号,张传三,7364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90号,严洁,6007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91号,吴玉晶,4321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92号,江维,8613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93号,石静,4248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94号,梁锦进,22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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