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广州市花都京华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吴育丽缴存2006年3月至2006年11月、2007年10月至2019年10月期间住房公积金13621元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花都核通字〔2025〕665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