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广州嘉伦橡塑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王进基等9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5〕6958号、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5〕6315号-6322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01月19日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5〕6958号,王进基,104780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5〕6315号,谭艳婷,45634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5〕6316号,江先聪,38325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5〕6317号,朱美林,39702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5〕6318号,何青,3006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5〕6319号,陈敬莲,53308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5〕6320号,邓东香,50930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5〕6321号,陆静燕,45655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5〕6322号,杨正芬,459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