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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依利安达(广州)电子有限公司送达《核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2 15:42:0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公告

依利安达(广州)电子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杨丽萍等12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5〕5091号、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5〕4085号-4088号、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5〕4729号-4735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2日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5〕4085号,杨丽萍,3348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5〕4086号,马小容,2757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5〕4087号,李建珍,3155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5〕4088号,覃柳兴,204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5〕4729号,易海江,2673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5〕4730号,杨琴,2522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5〕4731号,李潇,1408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5〕4732号,李菊英,1790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5〕4733号,马良松,6345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5〕4734号,孙德波,3427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5〕4735号,温伙连,1027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5〕5091号,张芬,86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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