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2345/12329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 > 执法公告

关于向联万服装(广州)有限公司送达《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09 11:11:2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公告

联万服装(广州)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梁伟桐等2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番禺责字〔2025〕3198号-3199号《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番禺办事处办理补缴手续。如对本决定不服,可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自可自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9日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责字〔2025〕3198号,梁伟桐,3596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责字〔2025〕3199号,黄琼芬,21236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