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广州安佳物流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吴学云等5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南沙核通字〔2025〕375号-376号、1038号-1040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7日
穗公积金中心南沙核通字〔2025〕375号,吴学云,28848元;
穗公积金中心南沙核通字〔2025〕376号,陈银玲,20972元;
穗公积金中心南沙核通字〔2025〕1038号,陈建强,20783元;
穗公积金中心南沙核通字〔2025〕1039号,李家乐,23073元;
穗公积金中心南沙核通字〔2025〕1040号,周石军,245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