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依利安达(广州)电子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谭儒梅等4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5〕1219号-1220号、1248号-1249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30日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5〕1219号,谭儒梅,1722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5〕1220号,张木兰,149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5〕1248号,王粉聪,410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5〕1249号,蒋道彪,1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