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雅卓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姚元梦等4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南沙催字〔2025〕421号-422号、557号-558号《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南沙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5日
穗公积金中心南沙催字〔2025〕421号,姚元梦,18345元;
穗公积金中心南沙催字〔2025〕422号,郑春花,10868元;
穗公积金中心南沙催字〔2025〕557号,周淑仪,9360元;
穗公积金中心南沙催字〔2025〕558号,谢杰贞,60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