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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北京寰宜商贸有限公司广州第一分公司送达《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8 15:38:3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北京寰宜商贸有限公司广州第一分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邓舒华缴存2023 年02 月至2024 年06 月期间住房公积金7476元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天河责字[2025]37号《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天河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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