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曰之昇科技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李茂等5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987号-5991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5日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987号,李茂,18389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988号,刘忠存,7275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989号,卢电锋,20876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990号,邓任,11994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991号,杨小良,117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