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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广州蔻丝恩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送达《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6 15:40:5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蔻丝恩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何金云等7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萝岗责字〔2025〕93号-99号《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萝岗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6日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责字〔2025〕93号,何金云,12341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责字〔2025〕94号,李卓珂,17359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责字〔2025〕95号,李倩,2446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责字〔2025〕96号,邓明芝,16659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责字〔2025〕97号,郑晓佳,11880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责字〔2025〕98号,罗金燕,11311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责字〔2025〕99号,胡苏梅,81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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