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广州市番禺海鸥集团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曾建华缴存1999年04月至2001年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1506元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4871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