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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场地维修维护(萝岗管理部)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2 09:00:0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场地维修维护(萝岗管理部)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评审。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场地维修维护(萝岗管理部)项目

  二、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20,000元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业务场地维修维护,项目具体需求以采购需求(附件1)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装修项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质,且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内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参加评审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四)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六)分公司参加评审的,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需寄送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9点至2024年11月18日下午17点(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寄送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北香雪二路2号4楼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萝岗管理部收,联系电话89859907。(请在快递单上注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场地维修维护项目(萝岗管理部)”)。

  (三)提交资料(按下述顺序装订并盖章)

  1.封面、目录(格式自定)。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定)。

  3.报价书(格式自定)。

  4.报价文件(包含资料:(1)“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二)点至第(五)点资料;(2)技术商务评定资料(对应附件2。格式自定)。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定)。

  注:以上资料1正本5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四)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如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踏勘现场。

  七、采购结果

  采购人通过评审方式确定供应商,采购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八、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止。

  九、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附件:1.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场地维修维护(萝岗管理部)项目采购需求.docx

  2.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场地维修维护(萝岗管理部)项目评审细则.docx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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