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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场地改造项目(天河管理部)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31 17:41:5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场地改造项目(天河管理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评审。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场地改造项目(天河管理部)

  二、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572,762.28元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业务场地改造,项目具体需求以采购需求(附件1)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装修项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质,且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内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参加评审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四)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六)分公司参加评审的,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需寄送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2024年 7月 31日上午9点至2024年 8月6日下午17点(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寄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12号2楼办公室收,联系电话85502874。(请在快递单上注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场地改造项目(天河管理部))。

  (三)提交资料(需盖章)

  1、封面、目录(格式自定)。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定)。

  3、报价书(格式自定)。

  4、报价文件(包含资料:(1)“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二)点至第(五)点资料;(2)技术商务评定资料(对应附件2。格式自定)。

  5、实质性响应差异表。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定)。

  注:以上资料1正本5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四)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如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踏勘现场。

  、采购结果

  采购人通过评审方式确定供应商,采购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 7月 31 日至2024年8月 6日止。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31日

附件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场地改造项目(天河管理部)

采购需求

  一、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72,762.28元。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财评核定金额进行结算,结算总金额不超出成交供应商报价。

  2、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资格要求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内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参加评审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四)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六)分公司参加评审的,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范围

  项目内容

  数量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场地改造项目(天河管理部)

  1项

  (二)项目建设内容

  场地改造(工程量及预算具体详见预算明细表)

  四、工期要求

  工期:45个日历天。


附件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场地改造项目(天河管理部)

评审细则

  一、资格性审查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最终资格性审查

符合采购公告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证明文件齐全。

  二、符合性审查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最终符合性审查

最后报价确定且不高于最高限价;

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评审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未发现属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见表末说明)。

  说明:以下为属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

  (一)供应商对采购人、评审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

  (二)法律、法规和公告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为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无效。

  2、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方可进入综合评分阶段。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少于3家时,评审委员会宣布项目采购失败。

  三、综合评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审依据: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综合评估分最高的为候选人。

  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

  综合评估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权重(见下表)

评估因素

价格

技术

商务

评估权重

15

55

30

  1、综合评估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2、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排列;

  (1)价格评定

  1)对所有参加评审文件的价格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

  2)基准价格分:以有效供应商报价中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定其基准价格分为15分。

  3)供应商的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5(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分。由此算出每个供应商的“价格得分”。

  (2)技术商务评定

项目

分项名称

评分标准

满分

技术部分(55分)

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根据采购人提供针对项目特点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确保实现工程进度目标进行评审:

(1)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完善具体、可行性高,得15分;

(2)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较具体、可行性一般,得10分;

(3)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不具体、可行性差,得5分;

(4)不提供不得分。

15分

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进行评审:

(1)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承诺可靠具体、实用性强,计划详细、可行性高,得10分;

(2)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承诺实用性一般,计划较详细、可行性一般,得5分;

(3)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承诺不可靠,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10分

环保保证措施

(1)环保保证措施明确、切实、有针对性、保证力度强,得10分;

(2)环保保证措施明确、切实、有针对性、保证力度一般,得5分;

(3)环保保证措施明确、不切实、没有针对性,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10分

安全保证措施

(1)安全保证措施明确、切实、有针对性、保证力度强,得10分;

(2)安全保证措施明确、切实、有针对性、保证力度一般,得5分;

(3)安全保证措施明确、不切实、没有针对性,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10分

售后服务

(1)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各阶段服务计划详尽,质保期、维护保养期服务(包括费用)承诺可靠、具体,得10分;

(2)有较完善的售后服务,各阶段服务计划较详尽,质保期、维护保养期服务(包括费用)承诺可靠、具体,得5分;

(3)有基本完善的售后服务,各阶段服务计划简单,质保期、维护保养期服务(包括费用)承诺简单,得1分;

(4)服务计划、质保期、维护保养期限服务(包括费用)没有具体承诺或没有响应,得0分。

10分

商务部分(30分)

供应商项目业绩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10分。

注:项目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需明确验收合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分

项目经理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的,得7分,没有不得分。

(要求提供公告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身份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分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情况

拟投入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完全满足或优于下述配置的得5分,每有1名人员不满足的减1.25分,减完为止。

(1)技术负责人:取得建筑装饰施工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2)质量负责人:取得建筑装饰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造价负责人:取得有效期内的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建筑装饰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安全负责人:取得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和建筑装饰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必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件、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5分

管理体系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8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分

合计

85分

说明: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2.将所有评审委员会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再汇总得出该供应商的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附件3:施工平面图.pdf

附件4:预算明细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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