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场地改造项目(天河管理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评审。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场地改造项目(天河管理部)
二、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572,762.28元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业务场地改造,项目具体需求以采购需求(附件1)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装修项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质,且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内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参加评审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四)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六)分公司参加评审的,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需寄送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2024年 7月 31日上午9点至2024年 8月6日下午17点(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寄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12号2楼办公室收,联系电话85502874。(请在快递单上注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场地改造项目(天河管理部)”)。
(三)提交资料(需盖章)
1、封面、目录(格式自定)。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定)。
3、报价书(格式自定)。
4、报价文件(包含资料:(1)“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二)点至第(五)点资料;(2)技术商务评定资料(对应附件2。格式自定)。
5、实质性响应差异表。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定)。
注:以上资料1正本5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四)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如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踏勘现场。
七、采购结果
采购人通过评审方式确定供应商,采购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八、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 7月 31 日至2024年8月 6日止。
九、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31日
附件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场地改造项目(天河管理部)
采购需求
一、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72,762.28元。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财评核定金额进行结算,结算总金额不超出成交供应商报价。
2、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资格要求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内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参加评审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四)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六)分公司参加评审的,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范围
场地改造(工程量及预算具体详见预算明细表)
四、工期要求
工期:45个日历天。
附件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场地改造项目(天河管理部)
评审细则
一、资格性审查
二、符合性审查
说明:以下为属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
(一)供应商对采购人、评审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
(二)法律、法规和公告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为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无效。
2、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方可进入综合评分阶段。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少于3家时,评审委员会宣布项目采购失败。
三、综合评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审依据: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综合评估分最高的为候选人。
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
综合评估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权重(见下表)
1、综合评估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2、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排列;
(1)价格评定
1)对所有参加评审文件的价格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
2)基准价格分:以有效供应商报价中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定其基准价格分为15分。
3)供应商的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5(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分。由此算出每个供应商的“价格得分”。
(2)技术商务评定
说明: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2.将所有评审委员会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再汇总得出该供应商的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