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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21-2022年度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时间的通知(已失效)

发布日期:2021-07-08 16:13:34 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各缴存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为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力纾解企业困难,减轻企业负担,努力把疫情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我中心受理2021-2022年度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时间延长至2021年11月30日止。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而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按规定程序与职工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申请2021-2022年度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请各缴存单位统筹做好2021年度缴存调整工作,逐月连续为职工缴存(已批准缓缴单位除外)。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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