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工作部署,不断优化我市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51号)和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穗府规〔2019〕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33项证明事项的通知》(穗府规〔2018〕14号)规定,现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详见附件。
附件: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明事项梳理汇总表.xls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