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公积金中心〔2019〕31号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业务,加快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速度,自2019年3月29日起,职工申请住房公积贷款时,无需提供纸质《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以下简称《证明》)。若存在姓名含生僻字等需进一步核实的特殊情况,仍需按要求提供纸质《证明》。
特此通知!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