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缴存职工:
我中心于2014年3月26日正式启用住房公积网上提取申请业务办理功能。职工购买本市自住住房,且提取资料已经在银行网点前台录入、扫描并成功办理过提取业务的,距上次提取满180天的,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且不发生提取信息变更的,职工无需前往银行网点办理申请提取,可直接登录“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网上自助填写资料,待中心审批通过后可直接转账到职工所提供的银行账户。网上提取业务办理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中心官网(http://www.gzgjj.gov.cn)-办事指南-《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