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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南沙管理部智能化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12 14:13:11 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沙管理部业务用房需要购置安装一批智能化设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沙管理部业务用房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智能化设备包含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和安防系统。其中,监控系统采用网络信号走线,图像监控范围要求监控前台大厅服务区域、所有走廊、出入口,监控数据要求至少保存3个月,能满足中心连接管理部查看监控需求,全天(白天及夜晚)能够高清监控;门禁系统实现基本刷卡开门、按钮开门、读秒自动锁门功能;安防系统非办公时间外部人员进入管理部场地触发报警功能,红外探测器覆盖所有对外出入门口及对外窗户区域。详见场地图纸及项目需求清单。

  (三)项目位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沙管理部新业务用房(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东侧、进港大道南侧中铁建南方中心2层)

  (四)项目最高限价:19.1万元。

  二、报价须知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提交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人直接投标只需出具身份证)。

  (三)2013年1月1日至今,有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提供相关业务证明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四)报价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报价所提供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需寄送纸质报价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上午12:00(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寄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20楼(请在快递单上注明“智能化设备项目采购”)。

  (三)提交资料

  1.报名申请表(附件1)。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副本、其他“项目须知”所列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报价单(附件2,报价包括项目采购并交付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完成培训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货款。

  五、采购结果

  采购人通过评审方式确定供应商,结算费用不得高于采购公告的最高限价。

  六、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附件:

  1.报名申请

  2.报价单

  3.场地平面图

  4.项目采购需求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        附件2:设备报价单    
            
附件:   附件3:场地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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