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至9月,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人社局系统5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12月25日上午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连生同志带队,向市人社局系统5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中心党委高度重视、深刻警醒,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硕辅书记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巡察办、市委第六巡察组的整改要求上来。26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分解巡察整改任务,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对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六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中心党委全盘接收、坚决执行。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9类共23个具体问题,提出了89条整改措施。截至2月25日,建立或修订完善规章制度59项,制定相关工作方案37项,印发各类通知78份;全中心共进行谈心谈话、提醒谈话375人次。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对于违规违纪行为,做到见事见人。巡察整改期间,经初步核实,对3个单位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诫勉3人、通报批评4人。
一、坚持政治引领,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中心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按照硕辅书记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六巡察组工作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从严要求,向实处着力,团结带领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觉悟,增强整改行动自觉。中心党委强化责任担当,带头认领问题,知过不讳,改过不惮,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市委第六巡察组向中心党委反馈意见后,2019年1月8日,中心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月14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措施,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决把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作为当前第一首要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严明的纪律,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所有问题的整改,推动全中心党风政风取得根本性好转。2月1日和19日,2次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推进会,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同时,全中心严肃工作纪律,巡察整改期间工作精力和人力安排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先;除有上级要求外,一般不安排到外地参加培训等,集中精力完成好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员参与局面。为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中心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及有分管工作的调研员为成员,负责领导和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1名委员兼任,综合部门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其他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同时专门抽调6名同志集中办公,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发挥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指导督促、系统填报等工作,及时收集信息、汇总整改推进情况向有关部门报送。每日汇总各牵头部门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根据整改需要,及时提请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落实整改的重大事项。中心党委态度鲜明、强化领导,在全中心形成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巡察整改工作局面。
(三)细化任务分解,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委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布置会,迅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分工。1月14日,中心党委印发《中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员会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9类23个具体问题,共分解成89项整改措施,并落实到相应部室和单位,形成部门合力,每一个具体问题都列明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部室(单位)、配合部门和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并对每个问题建立统一整改台账,明确台账的标准和规范。各牵头部室(单位)在整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把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当作“必答题”,深入查找原因,深刻剖析根源,做到“一个具体问题一套整改台账”,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四)严格督导把关,确保整改扎实有效。中心党委加强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政策界限,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整改期间,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对牵头部室逐一进行督导,有效传导压力,并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虚、不空、不走过场。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8次党委会议研究审议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把关,切实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对23个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逐条审查并明确整改意见。为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安排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前往兄弟单位学习调研,同时主动与有关部门对接研究整改问责事宜,逐一调查核实,落实整改问责事项,指导开展工作。市人社局党组派出专项督导组,对中心具体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中心整改办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做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加强指引和督办,规范整改思路、情况描述、台账制作、销号管理、进度控制,严肃落实“见事见人”,促进整改工作按要求紧张有序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中心党委围绕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9类23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坚决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存在的违规问题,实事求是进行核查、整改和问责。目前,23个问题中,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89条整改措施中,79条已全部完成,10条需长期推进的,均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关于政治思想建设虚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中心党委在《中心贯彻落实〈广州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具体工作分工,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党内政治生活台账,将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抓好检查和督办。编辑《中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员会机关公文处理实务手册》,对党内文件拟制、审批、印发等流程和时限进一步规范。深入抓好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工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推进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落实。中心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时,上级部门领导均到场全程指导,对会议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2.中心党委牢固树立党建主责主业意识,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全面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的政治前提,作为推进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切实强化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中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并在工作规则中同步印发中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员会“三重一大”目录;修订《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纳入党委议事决策范畴,加强党委对各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明确行政会议与党委会议决策的内容。建立加强党政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规则》。
3.进一步细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委员工作分工》,严格按照党内分工开展工作。制定《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权力清单》,严格按照清单内容落实责任。建立重大决策酝酿长效工作机制,每周定期召开碰头会,加强会前的沟通协调。修订《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督办工作管理规定》,从制度上规范和强化了议决事项的执行落实。
4.进一步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中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学考制度列入其中,强化学习效果的校验。2019年2月22日,组织了第一季度考学活动,取得了较好成绩。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常设专题”,制定《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增强学习的计划性,制定并印发《2019-2021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思想建设,强化中心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的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组织建设弱化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5.中心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针对机关借调基层人员普遍的情况,进行认真整改,提出了工作意见,制定了工作方案,按时间节点,对机关借用人员进行有序清退。同时,出台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流锻炼人员管理办法》,规范了机关基层上下交流锻炼的机制。规范了管理人员岗位设置,废止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竞争性选拔管理人员方案》。
6.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学习和请教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针对“一致率”不高的问题,中心召开再动员再部署工作会议,中心党委主要负责人亲自讲解填报具体要求和内容,对填报工作提出严格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学习教育,组织中心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会议。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印发的有关事项报告的实施意见,并结合中心实际,提出贯彻意见。进一步强化个人有关事项结果运用,将其与个人提拔使用、绩效考核、评功评先等挂钩,从政治高度从严对个人事项瞒报执纪问责。
7.加强人事工作管理。组织开展人事业务的培训教育,提高人事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展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核查工作,并实施电子化管理。至2019年1月30日止,全部完成了中心副处级及以下干部的档案审核工作。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8.编印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机制,明确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纳入年终述职及评议考核。制定《中心党委领导班子联系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安排方案》,促进中心党委领导班子联系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落实,把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党支部建设,及时按要求配齐配强支部书记,对党支部中空缺支部书记情况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调整到位。不断完善审批流程,加强对支部党日活动的审查和监督。
(三)关于宗旨意识淡化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9.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广泛调研,深入论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出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将购房提取范围扩大到毗邻广州的6个城市。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流程制定,并报经管委会第四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缴存人充分理解和认识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助与互助的作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在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配套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并配合相关媒体做好正面宣传,两个新政平稳实施。制订了《广州住房公积金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了重要政策制定及出台的具体工作要求。
10.根据中心的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标准及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强化综合能力培训,结合窗口工作需要,多举措、经常性地抓服务意识、政策业务和文明服务礼仪培训。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组织明察暗访,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强化考核机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季度量化考核,并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将服务质量纳入部门年度评优评先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优化服务大厅的办事指引,确保指引清晰、更新及时。
11.完成新一代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建设,新业务系统于2019年1月14日正式上线运行并对外服务,并通过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及省住建厅“双贯标”验收。目前实现了与公安、社保、房地产档案、工商、民政、质监、不动产登记、房屋租赁、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可验证身份、户籍、房屋交易和租赁、婚姻等相关信息,提高了服务效率。完善和更新网上办事大厅和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相关内容,减少职工办事材料,让办事群众少跑路。
(四)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2.中心党委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新修订“两个责任”基本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各党支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指导,强化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意识,要求各党支部制定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签订党支部书记承诺书,确保主体责任压力下沉落实到基层不弱化。严格检查考核,开展好党支部书记向中心纪委“三述”活动,将各党支部书记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纳入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点内容。
13.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监督和处置问题能力。建立业务学习研讨制度,创造条件推荐纪检干部到相关部门跟班学习。加强对“一把手”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制定《中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中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员会贯彻落实〈广州市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加强对选人用人、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加强与会计、审计等部门的联动,落实资金监管,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检查,重点查纠“四风”问题。多形式、多样化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严肃执纪问责,对暗访、检查发现问题被通报的部室、单位,除年度考核进行扣分外,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五)关于廉政风险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4.中心针对银行业务,拟制《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项目选定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并完善与合作银行的业务合作项目选择方式与流程,明确各部门分工职责,强化对合作项目的监管力度,使各个环节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先试点、再推广并统一考核等方式,不断推动实施一系列便民服务。修订《归集业务考核办法》和《贷款业务考核办法》,加强对承办银行的考核,制定《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待管委会审定后,按新办法实施。
(六)关于“四风”问题方面的整改情况
15.健全完善领导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制定《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联系指导基层党支部和机关基层党支部结对共建工作安排》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下基层工作方案》,建立领导下基层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做到与基层一线人员互通互动,及时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及人员思想动态,切实解决基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立行整改,健全和完善考勤管理、车位使用、就餐安排等工作规范。
16.加强学习教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改进会风,修订《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会议制度》,制定年度会议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制定《2019-2021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公短期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从严把控因公出国(境)立项关。结合中心培训工作制定业务培训办法,严控对外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管理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会议和培训费用审批和报销管理流程,抓好会议和培训台账管理,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审计,强化检查监督。厉行节约,加强线上政策宣传,减少外出集中培训,充分运用中心网络宣传培训渠道,使更多的缴存单位通过网络培训。在中心网站公示行政处罚情况,使更多的单位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强制性。
(七)关于重大决策审批问题的整改情况
17.编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标准化手册》,强化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政工作。制定《中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修订《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规则》,理顺党政工作关系,构建党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制度,形成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组织、制度、责任、考核“四个机制”,打造制度科学、程序严谨、机制合理的工作新局面。
18.严格按照管委会的工作职责要求,涉及重大民生的政策提交管委会审议。进一步加强与管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之间的请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章程要求,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汇总上会议题清单,准备好会议材料,及时提请召开管委会会议。
(八)关于公积金管理过程中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19.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缴存基数和比例上限实施了技术限制。及时清理历史存量账户,进行封存、合并等处理。不断完善缴存政策,堵塞制度漏洞,及时修订业务流程和规则,更新业务指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正面引导。建立风险排查长效机制,实施与风险点一一对应的防控。制定《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检查计划》,加强对前端业务的监管与检查。升级改造业务系统,强化技术手段运用。对违规缴存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将违规单位或人员登记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提高违规成本。
20.对现有数据进行全面核实。针对异地转移提取出现的不合理现象,发布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审核工作的通知》,对协助职工异地转移后立即销户提取的非法中介进行严厉打击,至今已冻结了56个非法中介的相关业务办理资格。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堵塞制度漏洞。加大政策宣传,提醒缴存人依法合规提取。每季度进行业务数据分析,加强监管,防控风险。加快建设电子稽查系统,逐步实现系统自动预警异常审批,降低违规提取几率。持续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将违规提取纳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2018年12月已联合公安、通信等部门开展了一次全市范围专项整治。
21.规范审批程序,在贷款系统设计多级审批互相制约机制。完善贷款担保制度,更新贷款操作规程,修订相关指引。为职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提供保证或抵押的担保方式,降低公积金贷款资金损失的风险。加强对贷款承办网点的考核, 提高公积金贷款效率和质量。每季度对银行进行考核,目前已经完成2018年的考核和扣罚通报。在贷款系统设立首付比例限制及失信名单登记功能,从制度设置上防范贷款风险。新业务系统上线后,用审批意见留痕等手段防范贷款审批风险,实现关键贷款指标自动校验,杜绝人工计算失误和人工干预贷款的漏洞。通过公积金缴存账户直接按月冲还贷款和提取保留6个月还款余额等方式,降低贷款逾期风险。加强资料真实性审查,通过信息共享等手段核实借款人信息,确保各项资料真实、合规、有效。开发押品管理系统,加强贷后风险预警及追收管理,降低逾期率。
(九)关于担保业务长期未理顺问题的整改情况
22.确保担保中心权利义务转让合法性和有效性,加快理顺担保业务。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法定流程,制定《广州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撤销工作推进方案》,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目前正按此方案加紧推进落实。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分析风险,部署相关工作,按照责任分工、流程时限、时间节点,用一周一报的督办方式尽快推进完成整改工作。
23.强化对贷款担保业务事前事中监管,确保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审批的合规性,从源头上堵漏洞。在中心官网等渠道公开业务流程及办理各个业务环节的时限、资料清单,通过公众监督提高担保业务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加强对担保业务机构工作的指导,完善业务受理、审批的相关制度,并要求担保受托机构建立问责制度,明确责任归属和各级责任主体,切实将防范风险点的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强化对担保业务受托机构履约能力的监管,督促担保公司追加注册资本,确保其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强化事后监督,通过系统查验、资料抽查、现场检查、考核等多种形式对担保贷款业务进行监管。
三、坚持固本强基,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两个月来,中心从严从紧促整改,上下齐心抓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丝毫不能懈怠,继续做好巡察整改“下半篇”文章。中心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坚定党性原则,勇于直面问题,继续按照市委张硕辅书记指示精神和市委巡察办、市委第六巡察组的指导意见,树立抓常抓长、抓早抓小的思想,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敢于刮骨疗毒,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标本兼治推进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整改落实过程变成解决问题、提升工作的过程,促进广州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落实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保持恒心和韧劲,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以对党负责、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党员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精神态度,以点带面、由表及里地解决好中心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管党治党、纪律监督、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将“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为广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扎紧制度笼子,持之以恒强化党内监督管理。对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真正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强跟踪落实,通过制度固化整改成果,用制度解决多发易发问题,让巡察整改成果管长远、见长效、使长劲。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围绕党的建设的总布局、总要求,贯彻落实中心管党治党具体制度,全面强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堵塞管理漏洞,推进纪律和规矩在业务工作的具体化。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之中,在中心上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深入开展“回头看”,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生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突出政治忠诚,以“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作为考核中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重要政治标尺。在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中,重点检查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情况,突出管党治党责任和政治担当。围绕“回头看”工作,紧盯老问题、发现新问题,把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担当和政治生态,作为校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的最高标准,使巡察整改责任具体化、长效化、制度化。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举措,全面盘点、逐项检查,强化监督,确保中心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长久,落地生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0-83352376,邮政信箱:广州市连新路43号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电子邮箱:gzzsrsjjjz@163.com。
中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