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129号)的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一)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穗府法函〔2017〕1016号)要求,清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部
责任单位:各部(室)
(二)公开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清单。原文件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以下简称“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应当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原文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应当在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提请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机构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部
责任单位:各部(室)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一)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听取工作汇报,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工作分工对外公布。
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穗府办〔2015〕17号)。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部(室)
三、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中心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中心主要负责人审签。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重大政策性文件,要求牵头起草部门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中心主要负责人审定的政策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
责任单位:各部(室)
(二)健全完善中心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丰富解读回应内容。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部(室)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部(室)
(二)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部
责任单位:各部(室)
五、具体公开内容
1.单位机构、组织架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各部室职能等。
2. 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本单位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六、公开方式、程序、时限
(一)公开方式。及时在中心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并主动更新和完善内容。
(二)公开程序。做到规范、有序,按照职能和分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三)公开时限。中心基本信息根据调整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公开信息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中心各部(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开展好相关工作,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事项及其他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事项,确保各项措施见到实效。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