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我中心根据前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反馈的意见,对汇《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与完善,现已上传我中心网站正式使用。2013年10月30日前单位或职工持之前已领用的上述旧表格来办理业务的,可以予以办理,2013年10月30日后需持新表格办理业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