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2345/12329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 > 通知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7-08-30 15:56:06 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开2016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的通知》(穗政务办〔201748号)要求,现将我中心2016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中心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项,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非行政许可事项1项,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的审核2016年12月,将该两项事项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二者各自包含的6项子项均保持不变。分别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的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改造自建房、翻建加建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租房提取等6项子项,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的审核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的审核、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申请的审核、住房公积金登记账户设立申请的审核、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与启封申请的审核、住房公积金单位销户登记申请的审核、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的审核等6项子项。
    全年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的审核事项共860,452宗,承办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事项共1,652,589宗,共办结2513041宗,办结率达100%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实施情况  
    2016
10月,根据审批备案事项改革的有关决定,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被调整为其他职权。2016年12月,按照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有关要求,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纳入公共服务事项,将非行政许可事项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的审核调整至公共服务事项。2016年全年,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均依法依规实施,均按承诺时限完成。
    三、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情况
    我中心所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解读、操作指引及表格资料均已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和中心官网上主动公开,已实现事项进度和结果的实时查询。服务窗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承诺。
    此外,我中心还通过以下方式优化服务效能:一是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自助终端、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手机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同步更新和数据共享。二是拓宽掌上业务办理渠道。微信公众号先后接入“广东发布”“中国广州发布”“南方新闻客户端”“广州通”“微信版城市服务”“支付宝版城市服务”以及“中国建设银行客户端”“广州农商银行客户端”等八个用户基础深厚的外部移动平台,扩大公积金移动服务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三是提高贷款发放效率。推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手期房准入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楼盘实行未办理预抵押手续情况下的提前放款,提高一手期房贷款发放速度。四是简化办事手续。推出个人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网上打印和网站在线校验功能,线上打印的个人信息表、个人缴存明细、缴存证明等可在我中心官网或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的方式校验,职工无需再前往网点现场开具个人缴存证明。
    四、推进机制建立情况
    及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修订办事指南,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悉心编制政策解读,确保群众及时全面掌握新政策。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信息内容,理清条目,规范管理,优化服务。
    五、创新方式情况
    积极推进集成服务改革,我中心下属南沙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业务纳入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口受理业务模式,此举既能确保新设立企业的开户缴存全覆盖,又为企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办事服务。
    六、2017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一窗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推进事项全市联网通办
    二是拓宽信息渠道,降低套取风险。利用市工信委信息共享平台数据资源,实现户籍信息联网核查,提高审批效率,同时降低虚假户籍信息套取的风险。
    三是简化提取手续。对接市房地产档案馆,推进房地产信息联网核查,实现广州市内无自主产权住房、以租房自住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再提交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