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中心发现有非法中介机构散播不实消息,通过为缴存人代办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非法赚取高额手续费。对此,我中心郑重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一、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无需任何代理,无需任何手续费,即可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租房备案证明及发票的,最高可提取6574元/人/月;无租房备案证明及发票的,可提取600元/人/月。
二、租房提取手续简单方便,缴存人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前往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均可,每半年提取一次。凭租房备案证明及发票提取的,需提供材料查验;提取600元/人/月的,只需跑一次,在首次办理时签约自动转账,以后每半年资金将自动到账,无需再到业务网点。
三、符合任意一种提取条件且没有不良信息记录的缴存人,都可以申请提取。请缴存人提高风险意识,依法合规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切勿轻信非法中介谣言而支付高昂的代办手续费,否则不但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而且经查实违规提取行为的将被停止提取和贷款资格五年、记载个人失信记录,影响日后生活和工作。这种行为还助长了非法中介的黑色产业链,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
四、我中心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目前已经终止了57家非法中介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代办资格,下一步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在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治乱,打击骗提骗贷行为,对涉嫌伪造和使用虚假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惩治,并向社会公开反面案例。
缴存人如有疑问,可通过我中心网站(www.gzgjj.gov.cn)、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查询相关政策指引,或致电广州市12345热线电话、到我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咨询等方式进行了解;如发现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1.我中心网站所设举报邮箱:gjj_sjjcb@gz.gov.cn;2.我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设立的意见箱;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互动交流-扫黑除恶举报信箱。
让我们共同努力,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的自助和互助作用,净化美化社会环境,共建共治共享美丽广州。
特此通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