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内容: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具体需求以采购需求(附件1)为准。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内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或实验室认可证书(注: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各项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各项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同时,在广州市设有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本项目第三方测评不得转包、分包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需寄送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1日上午9点至2019年11月13日下午17点(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寄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18楼1808室信息技术部(请在快递单上注明“2016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20-85509803)。
(三)提交资料(需盖章)
1.报名申请表(附件2)。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广州市固定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
4.CNAS或CMA证书复印件。
5.报价单。
6.投标文件。
7.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附件3)。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文件资料。
(四)项目不需要踏勘现场,不进行现场招标答疑会。
七、采购结果
采购人通过评审方式确定供应商,采购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八、本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自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13日止。
九、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附件:1. 采购需求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