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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投诉案件实行分区管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30 14:44:44 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大职工:

为更好地处理职工投诉单位少缴或者未缴住房公积金案件,自 201551日起 ,被投诉单位是广东省铁路系统的案件,由广铁分中心管辖;其他的由单位注册地或登记地所在区的办事处或管理部管辖。

(说明:企业以注册地为准,其他单位以登记地为准)。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430

 

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的地址:

广铁分中心:广州市中山一路101号首层

番禺办事处:广州市番禺区德兴路3739

花都办事处: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1号信合大厦6

增城办事处:增城市荔城街荔园路1

从化办事处: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93-100号

天河管理部: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122

越秀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9

荔湾管理部: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1024号二层(兴业银行楼上)

海珠管理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62

白云管理部: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438号正阳大厦2

黄埔管理部: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02号黄埔花园北门裙楼2楼(兴业银行旁)

萝岗管理部:广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香雪二路2号四楼

南沙管理部: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2239单元(金莎广场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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