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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4-11-26 17:10:4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本指南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35号)。

  一、申请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在缴存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申请时间

  在取得审批文件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三、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提出申请→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前台办理: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办理预约→持申请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人可重新办理提取手续。

  四、申请材料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

  注:无《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可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及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翻建的批文替代。

  2.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或收据(原件1份,加盖开具单位章)

  3.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4.《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5.户口簿(原件1份,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

  6.结婚证(原件1份,在配偶户籍所在省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

  7.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原件1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

  注:①无《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可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及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批文替代。

  ②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损坏程度需为严重损坏房或危房。

  2.修缮房屋的发票或收据(原件1份,加盖开具单位章)

  3.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4.《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5.户口簿(原件1份,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

  6.结婚证(原件1份,在配偶户籍所在省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

  7.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原件1份)

  五、提取频次及额度

  提取频次:只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每户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六、事项说明

  1.办理提取业务时提供的身份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2.转入银行账户需为: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邮政储蓄银行其中任意一家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1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3.确有困难无法本人申请提取的,可以委托配偶、直系血亲(父母、成年子女)、公证委托他人、监护人办理,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另需提供其他材料。

  4.申请人在本市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需将多个账户合并后方能办理提取业务。

  七、其他

  (一)提取业务办理机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地点详见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ywwd/gjywcbyxwd/index.html)。

  (二)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

  中心经办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联系电话:020-12345。

  (五)监督电话:020-12345。

  (六)中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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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更新时间为2024年11月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为准。服务指南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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