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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引(提取业务-按月还贷)

发布日期:2024-04-08 10:18:4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2019年1月1日后放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须办理按月还贷业务。在贷款放款后,中心业务系统自动设立按月还贷提取申请单实现按月还贷,缴存人还可在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办理首付提取、商贷按月还贷、取消商贷按月还贷等操作。

  一、首付提取

  操作步骤

  ①进入公积金中心官网-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提取申请”,点选提取单后“选择”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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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核对产权人信息,如需增加产权人信息,可点击“新增”进行添加,并将必录的项目补充完整。若房屋类型为二手楼的,“房产证编号”为必录项;若房屋类型为“一手楼”,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前,无需录入“房产证编号”。

  注:产权人信息只允许补录一次,请核对清楚后提交。否则,需预约到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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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勾选“首付提取”,系统自动计算提取人本次的最大可提取首付金额。录入提取金额、转入账户类型、转入银行、转入账号。核对信息录入无误后,再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存”按钮。

  注:1.“提取比例”:非夫妻关系的按约定比例划分或按购房提取比例方式划分,约定比例的需同时到场办理,夫妻关系可共享额度不划分比例。

  2.转入的银行账户必须是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银行的转入账号默认显示公积金贷款合同编号,需提取人自行修改为正确的转入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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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上传提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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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所有资料拍照扫描完成后,返回申请页面,再次核对页面中的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上角点击“提交”,进入手机验证环节。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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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验证通过后,等待公积金中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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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⑦若首付提取转账失败或被审批不通过的,重复上述操作步骤重新操作即可。

  注:若提取人需要同时办理首付提取和商贷按月还贷的,在步骤③同时勾选“首付提取”和“商贷部分冲还贷”,并按照相应的操作指引操作即可。

  二、商贷按月还贷

  商贷按月还贷仅适用于组合贷款。

  操作步骤

  ①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提取申请”,点选提取单后“选择”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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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核对产权人信息,如需增加产权人信息,可点击“新增”进行添加,并将必录的项目补充完整。若房屋类型为:二手楼,“房产证编号”为必录项;若房屋类型为:“一手楼”,还没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无需录入“房产证编号”。

  注:产权人信息只允许补录一次,请核对清楚再提交。否则,需预约到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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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录入商业贷款的还款银行、供楼账号、按揭合同号(商),点击贷款利息后面的“利息计算器”,进入商贷利息计算器。

  注:贷款利息按照贷款月数以及基准利率估算,仅用于公积金可提取额度计算,实际偿还利息以贷款银行计算为准。对核定的贷款利息有异议的,可待提取额度提满后,可提供还款清单至柜台修改贷款利息及可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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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录入商贷贷款本金、年利率、还款方式、贷款月数,录入完整后,点击“计算”,系统自动计算商贷贷款利息和商贷的月还款金额。

  注:年利率按照计算器页面中的基准利率录入,无需录入“%”号。

  ⑤系统计算的月还款金额为平均值,若提取人对该月还款金额有异议的,可进行修改。若有修改的,在上传资料时,需将最近一次商贷还款记录凭证上传至“其他”扫描项内。

  注:月还款金额确认后无法修改,如需变更,请预约到柜台办理。

  ⑥勾选“商贷部分冲还贷”,录入转入账户类型、转入银行、转入账号,核对信息录入无误后,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存”按钮。

  注:若已办理商贷按月还贷,需变更转入账号的,请先取消商贷按月还贷后,再重新办理时可修改转入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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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⑦上传提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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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⑧所有资料拍照扫描完成后,返回申请页面,再次核对页面中的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上角点击“提交”,进入手机验证环节。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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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⑨验证通过后,等待公积金中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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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⑩若商贷按月还贷被中心部门审批不通过的,重复上述操作步骤重新操作即可。

  注:若提取人需要同时办理首付提取和商贷按月还贷的,在步骤⑥同时勾选“首付提取”和“商贷部分冲还贷”,并按照相应的操作指引操作即可。

  三、非借款人共同还款

  操作步骤

  ①非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添加为共同还款人的,在网厅登录个人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提取申请”,阅读《授权、承诺书》后,点击“新增按月还贷提取”进入新增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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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录入需共同还款的按月还贷提取单的提取单编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姓名、证件号,录入后点选其他项目或回车,系统自动获取该按月还贷提取单的房屋信息及产权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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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系统获取信息后,若某些录入项空了,可自行补录;若信息有误,请预约前往柜台修改。

  如需增加产权人信息,可点击“新增”进行添加,并将必录的项目补充完整。

  注:产权人信息只允许补录一次,请核对清楚再提交。否则,需预约到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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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若需要办理首付提取或商贷按月还贷的,则勾选“首付提取”或“商贷部分冲还贷”,详细操作可参考“一、首付提取”和“二、商贷按月还贷”。

  ⑤核对完信息后,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存”按钮,跳转到上传资料页面。

  ⑥将提取资料上传到相应项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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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⑦所有资料拍照扫描完成后,返回申请页面,再次核对页面中的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上角点击“提交”,进入手机验证环节。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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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⑧验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代表已将该提取申请上报到中心部门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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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⑨若申请被中心部门审批不通过或自行撤回的,重复上述操作步骤重新操作即可。

  注:1.借款人不允许注销提取申请。

  2.非借款人添加到按月还贷提取单后,需提交中心部门审批通过后,才代表成功添加为共同还款人。

  3.非借款人若不想作为共同还款人进行还款,需本人进行注销申请。在“提取业务-提取申请”页面点击“注销”,确认后即注销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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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撤回提取申请

  操作步骤

  ①当提取人已成功提交首付提取或商贷按月还贷后且中心审批部门未进行审批的,可进行撤回操作。

  ②选择“提取业务-提取进度查询”,点选提取单后的“撤回”按钮,即可撤回提取申请。撤回申请后,即可重新操作。

  注:提取人若同时办理首付提取和商贷按月还贷的,当撤回提取申请后,是同时撤回这两项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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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取消商贷按月还贷

  操作步骤

  ①已成功办理商贷按月还贷的,登录个人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提取申请”,点选提取单后面的“取消按月还商贷”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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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点击“取消按月还商贷”后,弹出再次确认提醒,点击“确认”即成功取消商贷按月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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