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广州缴存职工向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的,可申请出具并下载《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加盖电子印章)和《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明细表》。
二、操作指引
登录账户后,选择“贷款业务-贷款证明”,进入业务界面。
点击“异地贷款证明出具”,选择录入异地公积金中名称,勾选须知,点击“出具”,系统将自动生成《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加盖电子印章)和《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明细表》,点击“打印证明”和“打印缴存明细”可下载证明。
如已开具的证明需补打的,可在“异地贷款证明出具”界面下方的“历史信息查询”列表中选择对应记录,重新下载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