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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提取业务-按月还贷)

发布日期:2024-04-08 12:41:3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缴存人自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和2019年1月1日前已提交但未通过公积金中心资格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部分都必须办理按月还贷,在贷款放款后,则自动设立按月还贷提取申请单,届时,提取人可在移动端办理首付提取、商贷按月还贷、取消商贷按月还贷等操作。

  一、首付提取

  操作步骤

  ①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点选提取单后显示该提取单详细信息,再拉到最下面点击“新增还商贷/提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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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核对产权人信息,如需增加产权人信息,可点击“添加共同产权人”进行添加,并将必录的项目补充完整。若房屋类型为:二手楼,“房产证编号”为必录项;若房屋类型为:“一手楼”,还没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无需录入“房产证编号”。

  注:产权人信息只允许补录一次,请核对清楚再提交。否则,需预约到柜台办理。

  

  ③勾选“增加提首付”,系统自动计算提取人本次的最大可提取首付金额。录入提取金、转入账户类型、转入银行、转入账号。核对信息录入无误后,点击“确认并上传资料”跳转到上传资料页面。

  注:1.“提取比例”:非夫妻关系的按约定比例划分或按购房提取比例方式划分,约定比例的需同时到场办理,夫妻关系可共享额度不划分比例。

  2.转入的银行账户必须是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银行的转入账号默认显示公积金贷款合同编号,需提取人自行修改为正确的转入银行账号。


  


  ④将提取资料拍照扫描到相应项目内,带*号项目为必扫项。

  

  ⑤所有资料拍照扫描完成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并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⑥点击“提交”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代表已将该提取申请上报到中心部门进行审批。

  注:刷脸认证有两种方式:广州微警刷脸认证、微信刷脸认证,当其中一种刷脸认证无法识别或系统维护时,请切换其他的刷脸认证方式(操作:在“提交”按钮下方,点击“切换刷脸认证方式”进行切换)。

  

  ⑦若首付提取转账失败或被中心部门审批不通过的,重复上述操作步骤重新操作即可。

  注:若提取人需要同时办理首付提取和商贷按月还贷的,在步骤②同时勾选“增加提首付”和“增加还商贷”,并按照相应的操作指引操作即可。


  二、商贷按月还贷

  商贷按月还贷仅适用于组合贷款的提取人办理。

  操作步骤

  ①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点选提取单后显示该提取单详细信息,再拉到最下面点击“新增还商贷/提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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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核对产权人信息,如需增加产权人信息,可点击“添加共同产权人”进行添加,并将必录的项目补充完整。若房屋类型为:二手楼,“房产证编号”为必录项;若房屋类型为:“一手楼”,还没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无需录入“房产证编号”。

  注:产权人信息只允许补录一次,请核对清楚再提交。否则,需预约到柜台办理。

  

  ③勾选“增加还商贷”,录入商业贷款的还款银行、供楼账号、按揭合同号,点击贷款利息后面的“计算”,进入商贷利息计算器。

  注:此处的贷款利息按照贷款月数以及基准利率估算,仅用于公积金可提取额度计算,实际偿还利息以贷款银行计算为准。对核定的贷款利息有异议的,可提取额度提满后,可提供还款清单至柜台修改贷款利息及可提取额度。

  ④录入商贷贷款本金、年利率、还款方式、贷款月数,录入完整后,点击“计算”,系统自动计算商贷贷款利息和商贷的月还款金额。

  注:年利率按照计算器页面中的基准利率录入,无需录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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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系统计算的月还款金额为平均值,若提取人对该月还款金额有异议的,可进行修改。若有修改的,在上传资料时,需将最近一次商贷还款记录凭证上传至“其他”扫描项内。

  注:月还款金额确认后无法修改,如需变更,请预约到柜台办理。

  ⑥核对信息录入无误后,点击“确认并上传资料”跳转到上传资料页面。

  

  ⑦将提取资料拍照扫描到相应项目内,带*号项目为必扫项。

  

  ⑧所有资料拍照扫描完成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并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⑨点击“提交”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代表已将该提取申请上报到中心部门进行审批。

  注:刷脸认证有两种方式:广州微警刷脸认证、微信刷脸认证,当其中一种刷脸认证无法识别或系统维护时,请切换其他的刷脸认证方式(操作:在“提交”按钮下方,点击“切换刷脸认证方式”进行切换)。

  

  ⑩若商贷按月还贷被中心部门审批不通过的,重复上述操作步骤重新操作即可。

  注:若提取人需要同时办理首付提取和商贷按月还贷的,在步骤②同时勾选“增加提首付”和“增加还商贷”,并按照相应的操作指引操作即可。

  三、非借款人共同还款

  操作步骤

  ①非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添加为共同还款人的,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点击“新增按月还贷提取”进入新增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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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录入需共同还款的按月还贷提取单的提取单编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姓名、证件号,录入后点选其他项目系统自动获取该按月还贷提取单的房屋信息及产权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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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系统获取的信息仅可补录产权人信息,其他信息不允许修改,若信息有误,请预约前往柜台修改。

  注:产权人信息只允许补录一次,请核对清楚再提交。否则,需预约到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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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若需要办理首付提取或商贷按月还贷的,则勾选“增加提首付”或“增加还商贷”,详细操作可参考“一、首付提取”和“二、商贷按月还贷”。

  ⑤核对完信息后,点击“确认并上传资料”跳转到上传资料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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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将提取资料拍照扫描到相应项目内,带*号项目为必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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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⑦所有资料拍照扫描完成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并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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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⑧点击“提交”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代表已将该提取申请上报到中心部门进行审批。

  注:刷脸认证有两种方式:广州微警刷脸认证、微信刷脸认证,当其中一种刷脸认证无法识别或系统维护时,请切换其他的刷脸认证方式(操作:在“提交”按钮下方,点击“切换刷脸认证方式”进行切换)。

  ⑨若申请被中心部门审批不通过或自行撤回的,重复上述操作步骤重新操作即可。

  注:

  1.非借款人添加到按月还贷提取单后,需提交中心部门审批通过后,才代表成功添加为共同还款人。

  2.非借款人若不想作为共同还款人进行还款,需本人进行注销申请。在详细信息最下方点击“注销申请”,进行短信验证与刷脸成功后,即注销成功。

  3.借款人不允许注销提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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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撤回提取申请

  操作步骤

  ①当提取人已成功提交首付提取或商贷按月还贷后且中心审批部门未进行审批的,可进行撤回操作。

  ②选择“提取业务”,点选提取单后显示该提取单详细信息,再拉到最下面点击“撤回申请”。录入完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刷脸成功后即撤回成功。撤回申请后,即可重新操作。

  注:提取人若同时办理首付提取和商贷按月还贷的,当撤回提取申请后,是同时撤回这两项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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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取消商贷按月还贷

  操作步骤

  ①已成功办理商贷按月还贷的,选择“提取业务”,点选提取单后显示该提取单详细信息,再拉到最下面点击“取消还商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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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点击“取消还商贷”后,弹出再次确认提醒,点击“确认”跳转到短信验证页面。

  

  ③点击“提交”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代表已成功取消商贷按月还贷。

  

  

  注:

  ●纯公积金贷款或没有办理商贷按月还贷的提取申请,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系统将自动变为“个人储蓄提取”,日后需手动提交提取申请(具体操作详见《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提取业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若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并所有提取人取消商贷按月还贷后,系统将自动由按月还贷提取变为“个人储蓄提取”。日后需手动提交提取申请(具体操作详见《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提取业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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