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2345/12329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网上操作

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提取业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发布日期:2024-04-03 10:56:3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1.1操作步骤

  1. 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可直接点击“新增提取”,提取形式选择“住房性消费提取”,提取原因选择“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详见图一)。

若曾办理过提取业务,且不再以该提取单继续办理提取的,需先注销原提取单再办理新增提取操作(详见图二)。

图片1.png

(图一)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图片5.png

(图二)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1. 选择“该房屋共有权人或配偶是否已发生提取”,若选择“是”则录入该套房的申请单信息:提取单编号、提取申请人(姓名)、提取申请人证件号,录入并校验通过后,自动关联该提取单并带入已有的产权信息;若选择“否”则自行录入产权信息、提取信息。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1. 录入“产权信息”、“提取信息”。(若已关联提取单,系统带入的产权信息不允许修改)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1. 在录入房屋地址、转入银行账号时,可选择点击按钮,进行文字识别功能,上传不动产权证书或银行卡后,点击“智能识别”,识别成功后,会弹窗显示成功识别出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将识别出来的内容回填到相应录入项。(若遇到无法识别的,需自行填写)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房产证编号:详见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许可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编号;

增设电梯实际费用:本户实际支付增设电梯的费用仅录入数字,无需录入“元”);

所属省市区:根据所提房屋的坐落进行选择;

房屋地址:按照房产证上的房屋地址录入;


  1. 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并上传资料”,进入扫描界面。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1. 将提取资料拍照扫描到相应项目内,带*号项目为必扫项。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1. 所有资料拍照扫描完成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并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1. 点击“提交”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代表已将该提取申请上报到中心部门进行审批。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1. 提交到中心部门审批后,在中心部门未获取该笔提取案件前,可进行撤销操作。在主页面选择“提取业务”,点击需撤销的提取申请单,进入查看详细信息后,在最下方选择“撤回申请”,录入完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即可撤回。

图片15.png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1. 撤回后的提取申请可点击“修改”重新办理,或点击“注销申请”注销该提取申请单。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1.2注意事项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才可办理提取;

  2.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每个提取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