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住房性消费提取
1.1异地户口离职
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可直接点击“新增提取”,提取形式选择“非住房性消费提取”,提取原因选择“异地户口离职”(详见图一)。
若曾办理过提取业务,且不再以该提取单继续办理提取的,需先注销原提取单再办理新增提取操作(详见图二)。
(图一)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图二)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进入办理界面后,选择“所属区”,录入“转入账户类型”、“转入银行”、“转入账号”。“所属区”优先根据单位所在的区域进行选择,其次按职工居住所在区进行选择。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在录入转入银行账号时,可选择点击按钮,进行文字识别功能,上传银行卡,识别成功后,会弹窗显示成功识别出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将识别出来的内容回填到相应录入项。(若遇到无法识别的,需自行填写)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并上传资料”,进入扫描界面。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将提取资料拍照扫描到相应项目内,带*号项目为必扫项。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所有资料拍照扫描完成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并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点击“提交”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代表已将该提取申请上报到中心部门进行审批。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提交到中心部门审批后,在中心部门未获取该笔提取案件前,可进行撤销操作。在主页面选择“提取业务”,点击需撤销的提取申请单,进入查看详细信息后,在最下方选择“撤回申请”,录入完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即可撤回。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撤回后的提取申请可点击“修改”重新办理,或点击“注销申请”注销该提取申请单。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1.1.2注意事项
异地户口离职提取,仅提本人单位子账户余额,提取完后自动注销单位子账户,若公积金账户只有单位子账户,则同时注销公积金账户。
封存满半年的职工才允许办理异地户口离职提取。
1.2离退休
1.2.1操作步骤
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可直接点击“新增提取”,提取形式选择“非住房性消费提取”,提取原因选择“离退休”(详见图一)。
若曾办理过提取业务,且不再以该提取单继续办理提取的,需先注销原提取单再办理新增提取操作(详见图二)。
(图一)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图二)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进入办理界面后,选择“所属区”,录入“转入账户类型”、“转入银行”、“转入账号”。“所属区”优先根据单位所在的区域进行选择,其次按职工居住所在区进行选择。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在录入转入银行账号时,可选择点击按钮,进行文字识别功能,上传银行卡,识别成功后,会弹窗显示成功识别出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将识别出来的内容回填到相应录入项。(若遇到无法识别的,需自行填写)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并上传资料”,进入扫描界面。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将提取资料拍照扫描到相应项目内,带*号项目为必扫项。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点击“+”,自行添加事先准备好提取资料,将资料上传到相应的扫描项内;
点击“获取电子证照”,自动获取其证件的电子档,获取后,点击“预览”,核对信息,无误后,勾选需要使用的电子证照,并点击“选择并使用”。(目前电子证照仅适用于广东省内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
注:已获取电子证照图片的可无需再上传图片。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所有资料拍照扫描完成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并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点击“提交”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代表已将该提取申请上报到中心部门进行审批(个别情况无需审批,具体详见下面的“注意事项”)。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提交到中心部门审批后,在中心部门未获取该笔提取案件前,可进行撤销操作。在主页面选择“提取业务”,点击需撤销的提取申请单,进入查看详细信息后,在最下方选择“撤回申请”,录入完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即可撤回(无需审批的案件无法撤回)。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撤回后的提取申请可点击“修改”重新办理,或点击“注销申请”注销该提取申请单。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1.2.2注意事项
离退休提取,仅提本人单位子账户余额,提取完后自动注销单位子账户,若公积金账户只有单位子账户,则同时注销公积金账户。
男性年满60岁(含60)/女性年满55岁(含55)(计算到日)以上,办理离退休提取后无需中心部门审批,职工等待资金到账即可。
1.3失业
1.3.1操作步骤
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可直接点击“新增提取”,提取形式选择“非住房性消费提取”,提取原因选择“失业”(详见图一)。
若曾办理过提取业务,且不再以该提取单继续办理提取的,需先注销原提取单再办理新增提取操作(详见图二)。
(图一)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图二)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进入办理界面后,选择“所属区”,录入“转入账户类型”、“转入银行”、“转入账号”。“所属区”优先根据单位所在的区域进行选择,其次按职工居住所在区进行选择。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在录入转入银行账号时,可选择点击按钮,进行文字识别功能,上传银行卡,识别成功后,会弹窗显示成功识别出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将识别出来的内容回填到相应录入项。(若遇到无法识别的,需自行填写)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并上传资料”,进入扫描界面。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将提取资料拍照扫描到相应项目内,带*号项目为必扫项。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所有资料拍照扫描完成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并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点击“提交”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代表已将该提取申请上报到中心部门进行审批。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提交到中心部门审批后,在中心部门未获取该笔提取案件前,可进行撤销操作。在主页面选择“提取业务”,点击需撤销的提取申请单,进入查看详细信息后,在最下方选择“撤回申请”,录入完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即可撤回。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撤回后的提取申请可点击“修改”重新办理,或点击“注销申请”注销该提取申请单。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1.3.2注意事项
失业提取,仅提本人单位子账户余额,提取完后自动注销单位子账户,若公积金账户只有单位子账户,则同时注销公积金账户。
男性年满45岁(含45)/女性年满40岁(含40)(计算到日)以上才可以在微信公众号上办理。
1.4出境定居
1.4.1操作步骤
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可直接点击“新增提取”,提取形式选择“非住房性消费提取”,提取原因选择“出境定居”(详见图一)。
若曾办理过提取业务,且不再以该提取单继续办理提取的,需先注销原提取单再办理新增提取操作(详见图二)。
(图一)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图二)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进入办理界面后,选择“所属区”,录入“转入账户类型”、“转入银行”、“转入账号”。“所属区”优先根据单位所在的区域进行选择,其次按职工居住所在区进行选择。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在录入转入银行账号时,可选择点击按钮,进行文字识别功能,上传银行卡,识别成功后,会弹窗显示成功识别出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将识别出来的内容回填到相应录入项。(若遇到无法识别的,需自行填写)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并上传资料”,进入扫描界面。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将提取资料拍照扫描到相应项目内,带*号项目为必扫项。
注:因内地居民、港澳台和外籍职工提取资料略有差异,请提取人根据业务指南上传相应的资料。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点击“+”,自行添加事先准备好提取资料,将资料上传到相应的扫描项内;
点击“获取电子证照”,自动获取其证件的电子档,获取后,点击“预览”,核对信息,无误后,勾选需要使用的电子证照,并点击“选择并使用”。(目前电子证照仅适用于广东省内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
注:已获取电子证照图片的可无需再上传图片。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所有资料拍照扫描完成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并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点击“提交”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代表已将该提取申请上报到中心部门进行审批。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提交到中心部门审批后,在中心部门未获取该笔提取案件前,可进行撤销操作。在主页面选择“提取业务”,点击需撤销的提取申请单,进入查看详细信息后,在最下方选择“撤回申请”,录入完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即可撤回。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撤回后的提取申请可点击“修改”重新办理,或点击“注销申请”注销该提取申请单。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1.4.2注意事项
(1)出境定居提取,仅提本人单位子账户余额,提取完后自动注销单位子账户,若公积金账户只有单位子账户,则同时注销公积金账户。
1.5伤残离职
1.5.1操作步骤
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可直接点击“新增提取”,提取形式选择“非住房性消费提取”,提取原因选择“伤残离职”(详见图一)。
若曾办理过提取业务,且不再以该提取单继续办理提取的,需先注销原提取单再办理新增提取操作(详见图二)。
(图一)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图二)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进入办理界面后,选择“所属区”,录入“转入账户类型”、“转入银行”、“转入账号”。“所属区”优先根据单位所在的区域进行选择,其次按职工居住所在区进行选择。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在录入转入银行账号时,可选择点击按钮,进行文字识别功能,上传银行卡,识别成功后,会弹窗显示成功识别出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将识别出来的内容回填到相应录入项。(若遇到无法识别的,需自行填写)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并上传资料”,进入扫描界面。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将提取资料拍照扫描到相应项目内,带*号项目为必扫项。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点击“+”,自行添加事先准备好提取资料,将资料上传到相应的扫描项内;
点击“获取电子证照”,自动获取其证件的电子档,获取后,点击“预览”,核对信息,无误后,勾选需要使用的电子证照,并点击“选择并使用”。(目前电子证照仅适用于广东省内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
注:已获取电子证照图片的可无需再上传图片。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所有资料拍照扫描完成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并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点击“提交”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代表已将该提取申请上报到中心部门进行审批。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提交到中心部门审批后,在中心部门未获取该笔提取案件前,可进行撤销操作。在主页面选择“提取业务”,点击需撤销的提取申请单,进入查看详细信息后,在最下方选择“撤回申请”,录入完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即可撤回。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撤回后的提取申请可点击“修改”重新办理,或点击“注销申请”注销该提取申请单。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1.5.2注意事项
(1)伤残离职提取,仅提本人单位子账户余额,提取完后自动注销单位子账户,若公积金账户只有单位子账户,则同时注销公积金账户。
1.6自愿结息
1.6.1操作步骤
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可直接点击“新增提取”,提取形式选择“非住房性消费提取”,提取原因选择“自愿结息”(详见图一)。
若曾办理过提取业务,且不再以该提取单继续办理提取的,需先注销原提取单再办理新增提取操作(详见图二)。
(图一)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图二)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进入办理界面后,选择“所属区”,录入“转入账户类型”、“转入银行”、“转入账号”。“所属区”优先根据单位所在的区域进行选择,其次按职工居住所在区进行选择。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在录入转入银行账号时,可选择点击按钮,进行文字识别功能,上传银行卡,识别成功后,会弹窗显示成功识别出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将识别出来的内容回填到相应录入项。(若遇到无法识别的,需自行填写)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并上传资料”,进入短信验证界面。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点击“获取验证码”,并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点击“提交”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提交中心结算部门,无需中心部门审批,职工等待资金到账即可。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1.6.2注意事项
自愿结息提取,仅提本人个人子账户余额,提取完后自动注销个人子账户,若公积金账户只有个人子账户,则同时注销公积金账户;
自愿结息提取提交后,无法进行撤回操作,请认真核对后再提交。
1.7灵活就业提取销户
1.7.1操作步骤
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可直接点击“新增提取”,提取形式选择“非住房性消费提取”,提取原因选择“灵活就业提取销户”(详见图一)。
若曾办理过提取业务,且不再以该提取单继续办理提取的,需先注销原提取单再办理新增提取操作(详见图二)。
(图一)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图二)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进入办理界面后,选择“所属区”,录入“转入账户类型”、“转入银行”、“转入账号”。“所属区”根据职工居住所在区进行选择。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在录入转入银行账号时,可选择点击按钮,进行文字识别功能,上传银行卡,识别成功后,会弹窗显示成功识别出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将识别出来的内容回填到相应录入项。(若遇到无法识别的,需自行填写)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并上传资料”,进入短信验证界面。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点击“获取验证码”,并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点击“提交”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提交中心结算部门,无需中心部门审批,职工等待资金到账即可。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1.7.2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提取销户,仅提本人个人子账户和灵活就业子账户余额,提取完后自动注销这两个子账户,若公积金账户只有个人子账户和灵活就业子账户,则同时注销公积金账户。
2.灵活就业提取销户提交后,无法进行撤回操作,请认真核对后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