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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缴存业务)操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4-05-10 10:39:4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一、登录界面

缴存人若需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可进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个人版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

1.1操作步骤

缴存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gz.gov.cn)→“个人业务”进入个人版网上办事大厅(具体详见下图)。

图片1.png

、缴存业务

2.1个人汇缴

个人汇缴业务仅适用于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办理,办理汇缴前,请先确认是否已办理托收登记业务(操作步骤详见3.1)。

2.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个人汇缴(如下图)

录入本次需汇缴的月数,点击“付款”→“确定”(如下图)

2.1.2注意事项

  1. 汇缴年月不能超过当前年月。

  2. 汇缴业务办理成功后,在款项未到缴存人账户上之前,不允许做下一次的汇缴。

  3. 在工作日16点后办理的汇补缴,资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到账。因人行清算中心晚上22点至凌晨2点间停止接收清算数据并导致支付失败,所以请不要在此段时间内办理汇补缴。


2.2个人补缴

办理补缴前,请先确认是否已设立个人子账户和是否已办理托收登记业务(操作步骤详见2.33.1)。

缴存人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补缴时,补缴原因选择“还贷补充

2.2.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个人补缴选择补缴原因,录入补缴金额,点击“付款”→“确定”。(如下图)


2.2.2注意事项

  1. 补缴业务提交成功后,在资金未到达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前,暂不能办理下一次个人子账户的缴存业务。

  2. 申请贷款时,补缴不作为连续缴存的依据。

  3. 在工作日16点后办理的汇补缴,资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到账。因人行清算中心晚上22点至凌晨2点间停止接收清算数据并导致支付失败,所以请不要在此段时间内办理汇补缴。

3.1委托扣款登记

缴存人可绑定本人银行储蓄账户,办理汇、补缴业务时直接从绑定的银行账户中扣款。

3.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托收登记录入托收信息,点击“提交”(如下图)

4.1委托扣款注销

缴存人需取消绑定银行账户或变更绑定的银行账户时,办理托收注销。

注:变更绑定的银行账户时,必须先办理托收注销(解除绑定),再办理托收登记(托收登记操作详见3.1)。

4.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托收注销录入注销原因,点击“注销”(如下图)

5.1委托扣款变更

已办理托收登记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如需办理或取消定期托收汇缴业务的,可通过托收变更功能办理

5.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托收变更录入变更信息,点击“提交”。(如下图)

6.1委托扣款协议查询

若需要查询自己所绑定的银行账户信息或绑定时间、绑定情况(成功或失败),可在该功能下查询。

6.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托收协议查询,点击“查询”,可查看缴存人所签订的托收协议当前协议状态、签订日期、使用状态等情况。(如下图)

7.1个人执法补缴

2019年后已有立案投诉单位未为其缴存公积金,现单位已足额补缴单位部分后,缴存人个人可通过个人执法补缴功能补缴个人部分。

7.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个人追缴补缴。(如下图)

点击“案件信息获取”选择补缴案件录入账户信息“扫描”“确认”。(如下图)


8.1定期还贷补充

按月还贷提取职工需定期还贷补充时,可通过该功能办理。


8.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定期还贷补充,选择是否定期还贷补充(是或否)、托收日、定期还贷补充金额“提交”。(如下图)

8.1.2注意事项

  1. 定期还贷补缴托收日选择范围为1-25日。

  2. 当月定期还贷补缴失败累计达3次则会自动取消定期还贷补缴业务,当月再次办理需次月开始生效。

  3. 需有按月还贷提取的职工才能办理该业务。

  4. 若定期还贷补缴发起日为非工作日,则需下一工作日才能进行记账。

  5. 已非按月还贷提取的提取人,定期还贷补缴会发起失败并自动取消定期还贷补缴。

  6. 定期还贷补缴发起日若您已有未办理完成的个人补缴业务,则当天不会发起定期还贷补缴;若您仍需当月继续发起定期还贷补缴业务,可重新修改托收日,则当月会在新的托收日发起业务。

、账户管理

3.1个人账户启封

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的缴存人,可在该功能下办理启封,启封后则视为以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身份进行缴存公积金。

3.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 账户管理→个人账户启封”,选择缴存类型、职业类型、户籍所在区,录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汇缴起始年月→“提交”(如下图)

3.2个人账户封存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身份才可在网上办理账户封存业务。

3.2.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账户管理→个人账户封存,点击“提交”(如下图)。


3.3个人缴存额调整

只有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才可以在该功能下办理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变更。非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的由单位统一办理。

3.3.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账户管理→个人缴存额调整,录入新的缴存基数、新的缴存比例→点击“提交”(如下图)

3.3.2注意事项

  1. 缴存基数下限为每年社平的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范围是10~24%

3.4添加个人子账户

已有单位开户缴存的在职缴存人,可以办理添加个人子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3.4.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账户管理→添加个人子账户点击“提交”(如下图)




、信息查询

4.1个人信息查询

4.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信息查询→个人信息查询(如下图)

界面主要分为了基本信息、个人缴存明细、个人不良信息、缴存信息调整情况、个人支付记录、托收登记信息、提取申请信息、业务流水查询、贷款信息、贷款进度查询、贷款信用查询、预约信息查询、协议查询子分页。

基本信息和个人缴存明细子分页是显示缴存人的缴存情况,可以点击子分页界面内“打印”按钮,进行打印。

4.2提取证明打印

4.2.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信息查询→提取证明打印(如下图)

点击“基本操作”项中的“提取证明打印”,弹出证明打印界面,可对缴存人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证明》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进行打印。

、个人设置

5.1密码修改

5.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个人设置→密码修改录入旧密码并点击“校验”→录入两次新密码,点击“提交”(如下图)

5.2个人手机号码修改

5.2.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个人设置→个人手机号码修改,录入“新手机号码”和“确认手机号码”,点击“提交”。(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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