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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可以办理哪些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发布日期:2024-11-27 15:58:2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缴存人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理以下的提取业务:

  一、住房消费提取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

  2.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按月还贷、非按月还贷)

  3.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5.租房(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

  二、非住房消费提取

  1.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2.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灵活就业人员账户停缴后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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