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选择“提取业务”→“新增提取”→“住房性消费提取”→“非按揭购房”。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二、该房屋共有权人或配偶是否已发生提取
1.选择“是”:录入该套房的提取单编号、提取申请人(姓名)、提取申请人证件号,校验通过后自动关联该提取单并带入已有的产权、房屋信息且不允许修改。
注:所关联的提单及提取人必须为“正常”状态。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2.选择“否”:则自行录入产权信息、房屋信息、提取信息。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录入信息注意事项:
购房合同号:录入购房合同封面或内页右上角的“合同编号”;
房产证编号、房产登记字号:详见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
所属省市区:根据所提房屋的坐落进行选择;
房屋地址:按照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上的房屋地址录入;
购房日期:一手楼:支付最后一笔房款发票的日期;
二手楼:《契税完税证》或《契税税收缴款书》的日期;
购房总金额:一手楼:购房合同内登记的购房总价或《契税完税证》《契税税收缴款书》的计税金额;
二手楼:《契税完税证》或《契税税收缴款书》的计税金额。
三、按照带“*”项填写完整并上传申请资料,核对申请资料及录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刷脸认证。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注意事项:
1.“房屋类型”为“一手楼”时:购房合同号与房产证件号选其一填写,“购房总金额”按照购房合同的房屋总价录入。
2.“房屋类型”为“二手楼”时:房产证编号、房产登记字号为必录项,“购房总金额”按照《契税完税证》《契税税收缴款书》的“计税金额”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