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退出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退出时销户并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下简称“灵活就业提取销户”)。
关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首页选择“提取业务”→“新增提取”→“非住房性消费提取”→“灵活就业提取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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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提取申请操作界面后,选择“所属区”(“所属区”根据缴存人居住所在区进行选择),录入“转入账户类型”“转入银行”“转入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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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对录入信息无误选择“确认并上传资料”,短信验证通过后选择“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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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办理灵活就业提取销户需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
2.灵活就业提取销户提交后,无法进行撤回操作,请认真核对后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