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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21-12-14 15:37:36 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前,已经参加了自愿缴存政策的缴存人,还可以继续在自愿缴存账户下缴存吗?

        答:已经按照《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2017年11月执行)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缴存人员,在该办法到期前(即2022年10月31日前)仍可以按照原办法缴存、使用,2022年11月1日开始,则需要重新签订《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后,将原自愿缴存账户转为灵活就业缴存账户后才可继续缴存。

        二、《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对原以个人自愿缴存账户补充还贷的职工会有影响吗?

        答:不会产生影响。补充还贷的职工可以继续通过自愿缴存账户补缴资金以偿还贷款。

        三、台港澳人员或者外国人可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答:台港澳人员和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开户时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四、《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颁布后,个人缴存开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怎样办理?

        答:办理材料:个人缴存开户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灵活就业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台港澳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开户时签订《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

办理方式:申请人可以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自助开户,也可以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后前往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五、个人按照《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开户缴存后,是否可以将已缴进账户的金额提取出来?

        答:可以。

        六、按照《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个人缴存的最低金额是多少?个人缴存的最高金额是多少?

        答: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应当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为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不低为10%,个人每月缴存金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最高缴存基数无限制。

        七、目前已参加自愿缴存的,是否可以改为以灵活就业身份缴存?

        答:可以。目前自愿缴存的人员,可以通过封存现自愿缴存账户后,再启封至灵活就业账户后继续缴存,启封后,缴存提取及贷款政策按照《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执行,但之后不可再申请以自愿缴存人员身份缴存。

        八、此前已参加自愿缴存但已经提取销户的人员,可否再次开设自愿缴存账户?

        答:此前已参加自愿缴存但已经提取销户的人员,在《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只可以按照该《办法》,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户缴存,但不可以再按照此前的自愿缴存办法开户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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