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缴存单位是否必须办理年度缴存调整?
答:各缴存单位均应办理新年度缴存调整(2025年7月及之后开设单位账户的除外),办理时段为2025年7月1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办理年度缴存调整的缴存单位将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问:缴存单位是否可以多次办理年度缴存调整?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因单位核定职工缴存基数错误等需要重新办理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调整材料,预约后到我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在同一缴存年度内,职工个人月缴存额应一致,因缴存调整等发生变更的,单位须及时办理补缴或退款。
三、问:缴存单位未及时办理年度缴存调整的,是否仍需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缴存单位未及时完成新年度缴存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单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