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选择“单位业务”,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或“微警扫码认证”登录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2. 选择“单位账户业务-单位信息变更” ,在“经办人信息查看”栏选择“新增”,录入新经办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信息。
3.核对信息无误后,选择“保存”,保存成功选择“上传资料”并上传新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件扫描件。
①新增:增加单位经办人信息;
②编辑:修改当前单位经办人信息;
③删除:删除单位经办人信息;若提示“该经办人为数字证书绑定人,不能进行删除操作”,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不能操作删除该单位经办人,需要到前台办理。
④校验:校验录入单位经办人信息是否有误;
⑤上移或下移:改变单位经办人的顺序。
4.资料上传完成后,选择“确认”提交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审核通过新增单位经办人业务成功办结。
(图三)
注意事项
审批不通过的业务,可通过“退件处理”功能进行编辑修改后再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