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每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提取人可选择办理“个人定期还贷补充”业务,确保每月补缴的资金自动转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如下:
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查看全部”→“定期还贷补充”,录入委托扣款日、定期还贷补充金额等信息,核对无误点击“提交”即成功办理。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温馨提示:
1.定期还贷补充的委托扣款日选择范围为1-25日。
2.当月定期还贷补充补缴失败累计达3次的,会自动取消定期还贷补充业务,当月再次办理需次月开始生效。
3.按月还贷提取的提取人才能办理“定期还贷补充”业务。
4.若定期还贷补充补缴扣款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需下一工作日才能进行记账。
5.定期还贷补充补缴发起日若您已有未办理完成的个人补缴业务,则当天不会发起定期还贷补充补缴;若您仍需当月继续发起定期还贷补充补缴业务,可重新修改委托扣款日,则当月会在新的委托扣款日发起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