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办事大厅(机构版)可办理哪些贷款业务?
答:在得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授权委托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可通过中心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机构版)代缴存人录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查询贷款进度。
二、只能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机构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是的。网上办事大厅(机构版)是中心对外提供的多种贷款申请渠道之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渠道包括:①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机构,②中心微信公众号,③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④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机构版),该渠道需要个人授权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代为提交。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愿选择。
其中,通过②③④渠道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在录入时需从18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机构中选择贷款办理网点,公积金贷款资格审批通过后,前往该网点办理后续的核验贷款材料原件、借款合同签署等事项。
三、网上办事大厅(机构版)是否收费?
答:不收费。包括网上办事大厅(机构版)在内的中心所有贷款申请渠道均不对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收取任何费用。其中,在得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授权委托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机构版)代缴存人录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查询贷款进度。
四、怎样授权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机构版)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
答:缴存人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授权,具体步骤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服务-网上操作”栏目的《个人授权线上渠道录入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引》。
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机构版)提交的公积金贷款申请被退件了怎么办?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机构版)查询本机构录入的贷款申请进度和退件原因,并根据退件原因修改再报或者联系借款人办理撤销贷款手续。
借款人也可以通过登录我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在贷款申请界面查看退件原因,如属于信息或资料录入错误的,可联系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修改后重新上报贷款申请;如属于不符合贷款资格的,可联系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撤销贷款申请,或至录入贷款时选择的贷款受理网点申请撤销贷款申请。
六、已经提交了公积金贷款申请,怎样查询受理网点?
答:贷款申请人可以登录中心网站“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个人网上业务→贷款业务→贷款申请→基本信息→查看”或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办理→贷款业务→贷款申请→查看详情→受理网点信息”功能查看受理网点。如需联系受理网点,可通过中心网站“经办网点”栏目查看地址和联系方式。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只能录入本企业开发楼盘购房人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答: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机构用户后,先办理项目信息登记,方可录入该项目购房人公积金贷款申请,不可录入其余楼盘项目购房人的公积金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