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更换工作单位造成的补缴、断缴是否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答:单位缴存职工一年内因工作调动出现不超过三个月份(含)的未连续缴存记录,由单位提供证明并补缴后,可视为连续缴存。
二、开具了《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异地贷款证明》”),需要提交回执吗?
答: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因《异地贷款证明》主要用途是申请贷款,为了防止“一人多贷”,开具《异地贷款证明》后,除已提交“不予贷款”的《回执》且经广州中心审批通过外,其他情况均视为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因此,无论职工是否使用《异地贷款证明》、无论异地公积金中心是否准予贷款,均应及时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回执》并关注《回执》审批情况:
1.微信公众号: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贷款证明-异地贷款证明回执录入”功能提交。
2.通过个人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的网上办事大厅,进入“信息查询-异地贷款证明回执录入”功能提交。
3.将《回执》提交给任一公积金中心直属网点或公积金贷款承办网点。
三、出现约定还款日没扣款该怎么办?
答:请借款人先核查自身还款账户余额在约定还款日全天(00:00-24:00)是否余额充足。如在约定还款日全天余额充足但未扣款的,请继续保持账户余额充足,等待中心后续划扣即可,因中心原因造成的延迟划扣,将不作为借款人的逾期记录上传征信系统。
四、非本人的原因造成公积金贷款逾期,如何办理征信异议处理?
答:如借款人对公积金贷款的逾期记录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提出申诉:
1.将身份证、异议处理(逾期处理)申请书(可通过中心网站下载)、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inyp@gz.gov.cn,我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邮回复结果。
注意事项: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需以“借款人姓名+征信异议”命名。
2.将身份证、异议处理(逾期处理)申请书(可通过中心网站下载)、佐证材料提交给任一中心直属网点或贷款受理网点。我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五、公积金贷款发生逾期了,如何逾期还款?
答:1.使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贷款的,出现逾期的,补足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以后,无需申请还逾期,中心将自动补扣。
2.使用银行账户偿还贷款的,按以下步骤操作:
(1)确保账户足额;
(2)与受理网点联系,由受理网点经办人员在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中申请还逾期操作;或主借款人登录中心 微信公众号→查询办理→贷款业务→偿还逾期贷款申请→确认提交→偿还逾期;或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主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贷款业务→偿还逾期贷款申请→确认提交→偿还逾期。
(3)在固定还款日及前后1个工作日以外的时间提出申请(3个工作日限制期)。
(4)可申请偿还1期或全部逾期贷款。
注:存量贷款(主要为2011年前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发生逾期时由银行处理,具体可咨询原贷款银行。
六、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还清的证明到哪里开具?
答:可通过中心 网上办事大厅或微信公众号出具或前往中心任一直属网点或原贷款受理网点申请出具。
1.微信公众号操作路径:①本市缴存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贷款业务→贷款结清证明→选择对应贷款信息→点击打印结清证明即可。②异地缴存借款人(即在本市无公积金账户的)→个人免登录业务→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录入贷款申请编号、姓名、证件号码→查询→即可打印证明。
2.网上办事大厅操作路径:①本市缴存借款人→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个人网上业务→贷款结清证明→选择对应贷款信息→点击打印。②异地缴存借款人(即在本市无公积金账户的)→中心网站→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贷款结清证明→录入贷款申请编号、姓名、证件号码→查询→即可打印证明。
注:1.需开具异地公积金中心贷款结清证明的,可参见有关“跨省通办”业务的咨询回复口径。
2.存量贷款(主要为2011年前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暂无法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七、如何查看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联系方式?
答:通过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的“业务网点—贷款机构经办网点”可查询贷款受理网点。
八、如何查询公积金贷款审批进度和其他信息?
答:借款人可以向贷款受理网点查询,也可登录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的个人业务、“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更新日期:2024年12月